西北政法大学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成建制调入,组建西安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建校82年来,学校扎根祖国西部,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铸就了“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凝练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培养了15万余名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并以“专业扎实、工作踏实、作风朴实、为人诚实”特点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等岗位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与我校教职工无直系血亲关系。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应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五)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卫生技术岗位人员有中级职称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陆网址https://ip.nwupl.edu.cn/unhr/web/login完成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的上传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
2.应聘者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电子版、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最高学位-本人姓名”。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6日—6月15日。
4.应聘人员填写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17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
进入笔试的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关注“国务院客户端”→打开“防疫行程卡”→输入本人电话号码查询近14天的活动轨迹,并于6月18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查询结果截图后发送至nwuplszkzp@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未发送查询结果视为放弃本次考察资格。
(个人近14天活动轨迹截图模版)
(三)准考证领取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吉源酒店一楼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其中现居西安市内的应聘人员须在6月19日领取准考证,现居西安市外的应聘人员须在6月20日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须携带《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3张,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并出示“西安市一码通”,同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健康承诺书》。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21日,地点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在通知的笔试时间前半小时内进入学校,不得提前,迟到十五分钟者视作放弃。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人文科技常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岗位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6月23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心理测评及面试
心理测评及面试时间为6月24日,地点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六)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计算。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范围。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政审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对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报到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确定参加考察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14天的活动轨迹或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考生在入校测温时体温出现异常,且连续三次测温仍超过37.3℃,直接劝离;来自湖北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入校时须出示个人考试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身份核验和扫码测温,从入校至离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身份核验时应摘下口罩);
(四)考生入校后应保持间距1米以上。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限申报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进入笔试、面试等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校《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如因疫情防控及其他相关工作需要等原因须变更公告内容的,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有关信息。本公告解释权归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9-88182596
联 系 人:刘老师 、邵老师
电子邮箱:nwuplszkzp@163.com
人事处网址:http://rsc.nwupl.edu.cn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2020年6月5日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网址:https://rsc.nwupl.edu.cn/qpxx/741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