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人社局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第一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
✔ 取得目录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
✔ 一级造价工程师对应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对应助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应工程师或经济师。助理造价工程师对应助理工程师。(2017年及以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工程经济类人员对应经济师,工程技术类人员对应工程师)。
✔ 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日期起算。
通知原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精神,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第一版)》印发给你们。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取得目录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日期起算。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第一版)
来源:江门市人社局
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考 试 背 景
1、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3、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二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4、 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报 考 条 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 考 条 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考 试 内 容
专业:包含四个专业,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水利工程专业。
科目:考试科目共2科,第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以下称基础),第二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以下称实务)。
试题:基础均为客观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5小时;实务为客观题+主观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客观题指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主观题指问答题及计算题等题型。
合格: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命题:全国统一大纲(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定基础科目大纲;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拟定专业科目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证书适考人群:考一级造价年限不够/通过一级造价概率较低/考证空窗期/业内有意转岗/造价入门准备
考试时间: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使 用 范 围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