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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财经》记者 张剑
编辑|朱弢
作为一名投资者,令刘诗源没想到的是,一家在行业内正在冉冉升起,极具“独角兽”潜力的企业,其董事长会在转让股份时涉嫌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逃避缴税。
这让刘诗源开始担心,相关的行为会给自己投资的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因此,他选择了向税务部门实名举报。他的举报对象是贵州易鲸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易鲸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静。
根据刘诗源所掌的证据,李静转让易鲸捷关联公司股份获利1.2亿余元,涉嫌通过伪造股权交易时间、合同等方式,隐瞒了实际收入,最后工商备案资金仅为320余万元。
2021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以及五类涉税违法行为,其中,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为八个重点领域之一。同时,各地税务机关在原有监管政策基础之上,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正完善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堵住制度漏洞。
在大数据行业,特别是银行大数据领域,易鲸捷颇有名气。工商资料显示,易鲸捷成立于2015年12月15日,初始注册资金为6887.20万元。经过多次增资扩股,目前,其注册资金增加到7334万元。易鲸捷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李静。
据易鲸捷披露,该公司核心产品EsgynDB是全球领先的下一代融合型分布式数据库,在技术上具备与传统国际巨头在全球市场上竞争的实力,所有知识产权自主可控,产品的实时分析特性与分布式架构更适合5G时代的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普惠金融、区块链等创新应用。
2019年3月,易鲸捷成为贵阳农商银行国产数据库应用试点的单一中标主体。公开信息显示,贵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再勇在2019年初调研易鲸捷时表示,易鲸捷作为贵州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内唯一一家致力于数据库研发的本土企业,贵阳银行和贵阳农商银行的核心交易系统建设试点的成功,将帮助国家解决数十年来无法在银行核心交易领域完成安全可靠建设的问题,为中国金融关键基础设施的信息安全作出巨大的贡献。
易鲸捷也得到了资本的认可。公开信息显示,在2016年和2018年,易鲸捷先后获得1.28亿元的A1轮和4000万元的A2轮融资,此后估值10.01亿元;2019年11月,易鲸捷引入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B轮融资1亿元,估值上涨到14.87亿元;2021年4月30日,中国软件(600536.SH)发布公告称,以5679万元战略投资易鲸捷。据专业机构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易鲸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88亿元。
2021年7月1日,贵州省证监局局长凌峰表示,该省目前共有上市公司31家,拟上市公司11家。易鲸捷等一批成长性良好的公司处于辅导上市前的规范指导阶段,贵州迎来历史上申报上市公司数量最多、速度最快时期。
刘诗源是看好易鲸捷发展前景的人士之一,也是早期投资者。他告诉《财经》记者,在2018年6月,他就获得了易鲸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静欲转让其持有的济南维鲸捷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的信息(下称“济南维鲸捷”)。如果能够成功收购这些股份,刘诗源就可以间接享有易鲸捷的未来收益。
济南维鲸捷持有易鲸捷超过37.49%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济南维鲸捷的法定代表人同为李静,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3272万元。李静最高时持有济南维鲸捷80%的股份,截至目前,她仍持有该公司32.4%的股份。
经过洽谈,2018年9月25日,刘诗源在北京与李静签订《关于贵州易鲸捷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这份协议约定,李静将她在济南维鲸捷持有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对应贵州易鲸捷0.4%的权益出售,“当时是按照易鲸捷10.01亿元估值做测算,我需要出资404万元”。刘诗源此后按约定向李静的个人账户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合同签订后不久,刘诗源在工商登记变更后才发现,当初约定的股权转让变成了入伙出资。按照入伙出资协议,刘诗源的出资额变为214万元,并非此前投资合作协议中404万元。同时,出资入伙时间变成了2016年3月24日,那是济南维鲸捷成立后第7天,距易鲸捷成立也仅有3个月。刘诗源当时就怀疑,这种安排可能是为了避税。
2021年3月25日,刘诗源接到李静的通知,配合办理股权登记。因为又有新的投资人准备入股易鲸捷。刘诗源收到的文件显示,新进入的投资人都与李静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李静按照当时易鲸捷14.8亿元的估值,转让其个人持有的部分济南维鲸捷股份。但李静却同样为他们办理的是入伙出资手续,入伙时间同样是2016年3月24日。经过查阅文件,刘诗源计算发现,李静此轮转让的股份比例为8.2353%,受让方包含7名个人和一家公司。按照当时易鲸捷14.8亿元的估值计算,李静可以获得收益1.2245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李静为前述8名投资人进行股权变更时,工商备案资金仅为320.68余万元,与1.2245亿元相差悬殊。此时的刘诗源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李静的这一操作,涉嫌使用“阴阳合同”的方式来逃避股权转让的税款,按照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的缴税比例,李静转让权股所涉及的税款金额应超过2000万元。
2021年6月3日,刘诗源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实名举报李静的上述行为。当日,刘诗源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接收回执》。随后,刘诗源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回复,该案已移交山东省税务局办理。
“由于银行数据库关系着国家金融安全,且李静长期以来对外声称公司要‘守住国家金融安全’,偷逃税的行为与公司发展初心相悖,可能会毁掉公司的未来。”近日,刘诗源向《财经》记者解释了他选择举报的原因。
针对上述举报,6月9日,易鲸捷发布声明称,举报内容属于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意图诋毁李静及易鲸捷品牌,制造易鲸捷违法的假象,影响公司正常融资及业务开展。将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8月18日,《财经》记者致电李静,当得知记者身份后,她立即挂断电话。《财经》记者又将采访问题以短信形式发给李静,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得对方回复。
《财经》记者还联系了济南市税务局,但电话无人接听。
2021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公布了2021年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以及五类涉税违法行为,其中,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属于税务系统聚焦的八个重点领域之一。
《财经》记者注意到,早在2014年12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已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纳税申报的具体流程上,《管理办法》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但没有提及纳税申报和工商登记变更的具体流程。各地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近两年纷纷出台新规,细化相关规定。
2020年5月,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这份文件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确认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已经进行纳税申报后,依照相关规定为被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021年6月和7月,深圳市、北京市也发布了类似于天津市的相关政策,明确了先纳税申报,再工商变更的办理流程。
制度在逐步完善,股权转让中逃税被处罚的案例也陆续为外界所知。有税务系统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安徽淮南的鲍广利逃税案是这一领域的典型案例。
《财经》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这起案件。具体案情为,2017年2月17日之前,鲍广利是东芝堂药业(安徽)公司(下称“东芝堂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在该公司持股20%,另有李杰代其持股40%。2017年1月17日,鲍广利、李杰与殷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东芝堂公司51.09%的股权(其中李杰40%股权,鲍广利11.09%股权)转让给殷礼,价格为7000万元。同年1月-3月,殷礼分多次将股权转让款转给鲍广利和李杰。同年2月15日,鲍广利持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到当地税务局申报缴纳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51.09%股份仅作价326.0506万元。
2017年9月-11月,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分别对鲍广利、李杰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查明二人存在虚假申报税款的行为。对两人作出了相关处罚,包括追缴个人所得税,行政罚款等。
此后,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审理认为,鲍广利作为企业家,转让股权给他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税收法规,为非法获利,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合计1175.48余万元。在税务机关作出税务处理并催告后,鲍广利仍拖延履行纳税义务,至公安机关对其立案时,尚欠税款695.48余万元,其行为构成逃税罪。
2021年3月15日,大通区法院一审判处鲍广利有期徒刑四年,罚金50万元。鲍广利后提出上诉。2021年4月28日,淮南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