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74人,属人事代理制、派遣制,即日起接受报名,了解下!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和“岗位要求”无关的佐证材料无需上传。报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原单位工作合同或单位证明,其他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无须提供合同或单位证明。
(三)笔试、面试及操作考试(操作仅限护理岗)
(四)体检: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符合条件的考生,抓紧时间报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