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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90年代,英、美烟草即进入中国市场,其中美国烟草大王杜克和英国的帝国烟草公司激烈竞争,最后于1902年合并创建英美烟公司(British American Tobacco,简称BAT),形成对中国烟草市场的垄断。
据统计,1919年英美烟公司的销售量为40万箱,是1902年的24倍。
英美烟公司独步中国烟卷市场,在20世纪20年代虽有华资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与其激烈竞争,但它在中国烟卷市场始终占有最大销售量。
1934年,英美烟公司在中国成立颐中烟草股份有限公司(Yee Tsoong Tobacco Co.)和颐中运销烟草有限公司(Yee TsoongTobacco Distributors Co.),负责承担中国市场的烟草制造和销售业务。
在1937年日本入侵中国时,英美烟公司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已拥有33家不同的企业,资本总额达28840万元(8480万美元),其在中国各种资产的账面价值达46180万元。
其在华各烟厂拥有卷烟机 453台,资本已增至2.15亿元,职工总数2.5万人。1937年销售额达111.8万箱,占该年中国全国香烟销售总额166.5万箱的67.2%。
当时在中国流行的“大前门”、“老刀牌”、“哈德门”、“仙女牌”都是英美烟公司出品的畅销品牌。
1937年7月中日全面战争爆发前后,在东北地区,英美烟已与日本东亚烟叶公司(Toa Tobacco Company)协议分占市场的限额。
次年12月英美烟公司为保有东北市场的营运,又同意参与组织满洲烟草公司(ManchouLeaf Tabcco Co.)。
随着中日战局的演变,日本在中国各地占领区一再复制东北的军事和经济统制经验,而邻近的华北地区更是首当其冲。日本在华北又一次的军事和经济垄断政策,正适以考验美国处理远东危机的决心。
据资料所示,1938年春,日本军方已展开排挤外国卷烟公司的计划,许多日本人的卷烟不交付任何税,私运到上海。
相对的是“外国卷烟制造商,每箱五万支卷烟要交付统税约一百元,日本人逃税后将他们的纸卷烟售与小企业”。与此同时,日本迅速扩大其在华北的烟草市场。
他们打算建立河北烟草公司,预计每年以15亿支的产量生产。此外,日资河北东亚烟草公司则将一家中国的烟草公司——晋华公司纳入附属公司,年产5亿支。
在青岛亦规划出一个年产15亿支卷烟的新厂。另在天津和秦皇岛的两家日资企业共年产24亿支卷烟,且即将迈入30亿支的年产量。因此华北的日本工厂不久后即可能有年65亿支的生产量,而华北每年的卷烟消费量约为350亿支。
虽然英美烟公司在华北尚占有绝大市场,但在长期竞争中,显然仍有一定压力。
1939年11月,华北《日本星期周报》的编辑从日人筑井健仁处得知一份极机密讯息,日本军方正拉拢英国怡和洋行和日本数家公司签署一项“联合贸易公司”的合同。
数家日本公司中最有名的当属王子制纸公司。
这份合同首先是由日本军方南京当局所拟定,据悉出自冈田少佐和宇都宫两人之手。
《日本星期周报》前任职员Redmond居间联系,由他引介筑井和怡和洋行经理Keswick认识。
而怡和洋行对此事频为犹豫,他们非常企盼美国大企业能加入此一联合贸易公司,特别是英美烟公司,还有美孚石油公司。
这数家公司中,英国怡和洋行为老字号跨国集团。英美烟及美孚为美国在华最大的两家跨国公司。
日本王子制纸公司成立于1873年,初名为“抄抵会社”。1893年,以创业地(东京府下王子村)冠名,改称为“王子制纸”。
1933年,与富士制纸及桦太工业合并,成为占日本机制纸总产量80%的公司。业务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丝绵日货、机器、烟草、石油、纸业等商品交易,不一而足。此一合作契约一旦成立,无疑会对华北经贸物流市场造成绝大的影响。
怡和洋行希望这项合同有美方加入的理由有二:
为求谨慎,这项合约系通过怡和洋行转达,日方尚未和任何一家美国公司直接联系,直到这项合约得以公开或为美国国务院所同意。
这项由日本军方授意起草的合约,涵盖华北五个省份。由于传闻“汪精卫政权”即将于次年1月成立,宇都宫表示“汪政权”成立后,联合贸易公司的合同可立即生效。
合同一旦签订,南京方面会马上停止在中国占领区的反英风潮。日本显然也有意以此为诱饵,争取怡和洋行的加入。
这项合作提议,名义上系为促进华北经济发展所展开的一项中(日)、美、英的合作计划。总裁由日人出任,副总裁由外人(英美)出任,在管理上给予英美商人相对副手的地位,而在资本和获利方面亦提出相对的保障。
重点如下:
为确定这项消息来源的可靠性,美国国务院远东事务司向英方求证,并探寻英国的态度。英国驻东京大使克雷格给美国国务院的回函相当谨慎,表示无法得知最近的讯息,但早在去年(1939年)10月,上海怡和洋行即抵抗日本军方强迫其合作的要求。
当时英国驻东京大使和英国驻上海使领馆都认为合作的时机“不成熟,且是个轻率的提议”,使领馆已尽其所能和怡和洋行沟通过,而这些公司当然仍可采取某种他们认为合宜的措施。
他个人同时表示对筑井印象不佳,这个消息来源应谨慎对待。
美国远东事务司司长项贝克则表示需掌握关于该筑井和该合作计划更详尽的情报,在局势未明朗化之前,美国政府不宜有任何表示。
关于这项拟议中的“联合贸易公司”计划,美国政府没有表示肯定意见,而英美烟公司对于这样的组合也心存疑虑,采取观望态度。这项提议最后未能成局。
英美烟公司在华北的业务持续恶化。
据青岛美国商会的报告,1940年2月在所有6500万磅烟叶的收成中,预估有1500万~2000万磅烟草未销售出,仍在制造商手中;意即所有收成的70%已被购买,实际上它是由日本获利,因为所有的中国买主全是由日本军方所支配。
烟草的价格为每磅72分,预计农历年后将涨到每磅80分以上,而在中日战争之前,华北地域烟叶的平均价格仅为每磅17分。在华北地区购买烟草还遭逢另一大困难,即缺少铁路货运,无法将烟草送到青岛或其他地区再次烘干,中国买主和外国买主都面临无车可用的困境。
而如上所言,铁路运输亦为日本军方所掌控,春天以后天气转暖,烟草如无法运送出去再次烘干,很快就会坏掉,将造成英美烟公司不小的损失。
鉴于烟叶价格的持续飙涨,1940年3月日本当局宣称之前和日本签订的内地烟叶交易的协议将于该月25日起取消,所有的买主被授意关闭销售点。
消息一公布,华北农民即抛售更多的烟叶,买主便抓紧机会降低内地的烟草价格。此一情况显示日本当局已完全掌控华北地区的烟草买主、农民和烟叶市场。
不唯如此,6月,一名颐中烟草公司的管理人被日本军方扣留两星期之久,理由是个人资金和公司资金的来源交代不清。然实情不免令人疑窦。
这个消息在青岛美国商会的报告中被披露出来,受到华北美商的重视。
1940年7月26日,日本在华北恢复实施许可证制度,凡从“国外”(包括日本、第三国以及伪满洲等)进口商品,进口商不得以法币或其他货币直接支付,必须从“联合准备银行”买进外汇支付,且该项买进的外汇又必须以出口比该项外汇价高出10%的商品来抵偿,方能获得“联合准备银行”准予输入物资的“许可证”,才准输入物资。
为了控制货物不致运入内地和防止货品到达敌区,日本方面组织一个协会,所有的卷烟必须通过该协会进行交易,协会一旦组成,除了该协会外,其他一律不发给许可证。
显然此一许可证制度是要垄断卷烟销售以谋取利益。实施制度之初,日本军方即邀请颐中公司加入这一协会组织。
然而,顾中公司认为该公司有权在交付统税后自由进行贸易,因此不同意加入协会:
然而,不加入协会的结果是,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英美烟公司及其运销公司颐中公司的货品均无法运送到内地,对其业务造成严重打击。其业务恶化情况如下。
由于货品无法运销到中国内地,英美烟公司不得不填具要求销售货物的“申请书”。
到了1941年10月1日,北平中国事务局经济部主管高濑致函北平颐中烟草公司,针对该公司要求销售货物的申请书,日方所开列的“批准单”条件如下:
上述日方的“批准单”条件,涉及人事管理、经销、运输等方面,可谓全面掌控英美烟公司在华北的业务,连货价收入亦被日本控制下的北平“中国事务局”经济部全面监督。
如与1939年11月日方所提议的“联合贸易公司”条件相较,1941年10月的“批准单”足以显见日本在华北全面垄断之优势。
就在1941年10月日方提出这项条件后不久,颐中公司也已配合实施上述措施,但是华北各分处的业务仍受到阻难,其中最紧急的是一批已在天津完税的两千多箱的卷烟,仍无法获得许可令。
颐中公司又和高濑交涉,提到在日方的冻结令之下,该公司填报“联合准备银行”的各项表格,包括运销品牌、经销商、价格等冗长程序,致使该公司业务严重延误,造成巨额损失。
他们请求北平“中国事务局”应立即让这批已完税的烟品获得通行,否则这项提议将失效,因为错不在该公司。
然而日方并不予理会。次年1月起,日军在华北建立“分销协会”,入会者才可分配烟草销售额。颐中公司的华北经销商不得不正式加入该协会,由日本军方配给限额经销烟草,至此,顾中公司等于在日军管理下恢复销售业务。
美国政府在1939年以后面对日本在华北一波波的军事侵略和经济控制措施,所采取的便是废除《日美商约》等经济制裁措施。
美国在华企业一方面要求政府坚持门户开放政策,寻求美国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它们也和日方周旋,试图仍以自己的销售网络保有营运市场。
1939年以后英美烟公司在华北的业务受创严重,对于日本所采取的经济控制的形式和协会垄断组织,最早英美烟总公司选择不予形式上的承认,要求美国政府维护其具体利益,甚至不愿加入日方提议的协会组织。
及至日本进一步颁布“许可证”特许制度,该公司货品无法运销到中国内地,造成严重滞销,最后英美烟公司不得不让步,甚至主动向日本军方交涉,填具“申请书”,要求日方合理解决屯货之损失。
1939年下半年,由日本军方提出由日本王子制纸公司和怡和洋行、英美烟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合作的“联合贸易公司”计划,虽未获得回应,但亦可看出日本军方对于英美大型企业的战时策略,即一方面实施经济控制,一方面则以笼络手段,企图达到双赢目标。
及至1940年下半年,日本已全面掌控华北政经与运输动脉,美日两国交手之形势和日本军方开列之条件已全然易位。
对于1937一1941年日本军方在华北的政治活动和经济控制的研究认为,日本私人企业对于华北的煤铁开发是比较存疑的,因为投资金额庞大,风险过巨。日本在华北虽有意仿照东北模式,将其作为日本母国工业的原料地,但并不成功。
例如在石油问题上,由于日本缺乏油源,主要购自美国公司和荷属东印度公司。在美国采取对日禁运石油政策之前,日本石油运销公司和美国的美孚、德士谷公司在中国东北和华北激烈抢夺市场,其形成的诡谲画面则是日本油商向美国买油,然后到中国市场将美国石油排挤出去。
石油为战时飞机、装甲车等军需重要燃料,不同于英美烟公司,随着战争情势的紧张,美国这两家石油公司对美国远东政策的影响力愈大。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同盟关系正式形成,石油能源成为另一种作战策略,如何以石油战争策略来抵制日本,成为中美战时合作的重要议程。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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