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债务危机事件时有发生。
从实践角度来看,企业债务危机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致,而是一个风险逐渐累积直至彻底爆发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业政策的调整,森工企业受到重大冲击。
吉林森工集团正是其中之一。自2015年全面停伐政策出台后,吉林森工集团主营业务不断受到冲击,集团债务风险加剧。
为改善经营状况化解债务危机,吉林森工集团开始进行积极的自救。
吉林森工集团虽然自2018年开始才出现大规模逾期债务,但是其债务风险自2015年起便开始显露。
从集团总体经营状况来看,自2015年起,吉林森工集团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净利润方面,自2016年起,吉林森工集团的净利润就一直为负值,2019年净利润更是一度达到-54亿元。
发行债券偿还、置换银行借款
在2015-2016年间,吉林森工集团共发行债券8次,其中6次为公开发行,2次为非公开发行,总额达到了47亿元。
其中至少32亿元资金的用途为偿还或置换公司的银行借款。
措施分析
从债券总体发行情况来看,以上债券多发行于2015年。
从集团现金流角度进行分析,2015年由于主营业务受到冲击,以及垫付棚户区改造款和往来款支出款增加,当年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2.66亿元。
同时由于当年集团对外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6.83亿元,集团资金链十分紧张。
此时发行债券置换或偿还银行借款可以避免集团发生借款违约从而导致集团信用水平降低。
同时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也能够缓解集团资金紧张的问题,给集团留出重新调整安排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时间。
从后续两年集团的现金流情况来看,2016由于垫付棚户区改造款和往来支出款减少,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说明集团在当期减少了投资活动。
2017年虽然营业收入减少,但由于收现比率提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进一步增加。不过虽然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在后续有所好转,但是其对债务本息的覆盖能力依然较弱。
而且从集团借款情况来看,2017年借款总额虽然有所下降,但是其总额依然处于较高水平,这意味着未来集团依然面临着较大的债务偿付压力。
综上所述,发行债券偿还或置换银行借款帮助集团解决了2015年资金链紧张的困境,同时为集团留出了调整经营计划的时间。
但总体来看,虽然在后续集团通过调整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使得现金流状况有所好转,但整体来看集团债务压力依然较大。
若后续经营活动未能发生明显改善,集团很有可能会陷入债务危机之中。
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停伐政策出台使得集团人造板业务受到冲击,吉林森工集团开始对集团内人造板业务布局进行调整。
2015年12月,吉林森工集团上市子公司——泉阳泉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人造板集团原为吉林森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此次增资后,泉阳泉公司持有人造板集团40.22%的股权,吉林森工集团持有人造板集团剩余59.78%的股权。
此次泉阳泉公司出资资产为4家子公司股权、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和其他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
4家子公司股权包括泉阳泉公司持有的吉林化工50.99%的股权、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权(其中包括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权、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权。
其中,露水河人造板公司截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发布时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从泉阳泉公司的出资资产来看,其所出资的资产在过去的两年中整体经营状况较差。
根据泉阳泉公司披露的拟出资资产构成业务分子公司审计报告来看,2013-2015年7月这些分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291.18万元、-8003.93万元和-10218.71万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这些公司连续多年发生亏损而且亏损金额持续扩大,严重拉低了泉阳泉公司的业绩。
所以此次资产重组的实质上是集团承接上市子公司的亏损资产。
在承接了上市子公司的亏损资产后,吉林森工集团以人造板集团为中心大力发展人造板业务,努力提升人造板生产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品附加值,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吉林森工集团还提出实施“林板一体化”战略,即在吉林省外其他林木资源相对富裕的地区积极建设人工林,从源头解决集团目前面临的原材料短缺的问题,缓解集团人造板业务发展面临的约束。
吉林森工集团决定以人造板集团作为“林板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在湖南省环洞庭湖地区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
2017年12月,吉林森工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这一议案,吉林森工集团省外“林板一体化”项目正式启动。
措施分析
(1)集团角度从集团角度来看,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前,集团内人造板业务主要由人造板集团和上市子公司——泉阳泉公司承担。
此次重组后,集团内人造板业务将全部集中于人造板集团,实现了集团内人造板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和内部协同效应,增强抵御人造板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
吉林森工集团的人造板业务在技术、品牌和销售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刨花板业务和销售收入更是居于国内前列。
停伐政策的出台使集团木材产量减少,导致集团内部分人造板企业原材料出现缺口,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阻碍了人造板业务的发展。
“林板一体化”战略若成功实施可以有效缓解目前人造板业务原料短缺的情况,提高原料自给率,降低产品成本,改善集团经营业绩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集团在人造板业务领域的竞争力。
(2)上市子公司角度从股权角度来看,在此次交易中,泉阳泉公司通过资源置换的手段以亏损资产换取了人造板集团的股权,成为了人造板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从业务角度来看,此次交易前,泉阳泉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森林经营产品和人造板业务。
(3)人造板业务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刨花板业务,一类是人造板的深加工业务——定制家居业务。
与刨花板业务相比,定制家居业务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强。此次交易中泉阳泉公司将刨花板业务注入到人造板集团中,保留了定制家具等业务。
此次交易后,泉阳泉公司的人造板业务收入大大降低,但从业务毛利率来看,在剔除刨花板业务后,泉阳泉公司的人造板业务的毛利率大幅上升,由2013年的7.86%上升至2016年的30.36%,毛利率几乎上涨了3倍。
这说明虽然此次交易使得泉阳泉公司的人造板业务规模缩小,但是却实现了人造板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
从财务层面来看,在此次交易是本质是非货币资产交换,以泉阳泉公司的相关资产换入人造板集团的股权。
从报表层面来看,此次交易后人造板集团成为泉阳泉公司的联营企业。
泉阳泉公司虽然持有人造板集团40.22%的股权,但由于不是人造板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所以人造板集团不会并入泉阳泉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对泉阳泉公司的影响仅在投资收益中予以反映。
在这种安排下,若人造板集团未来盈利能力较好,泉阳泉公司可以凭借参股权分享收益。
若人造板集团未来盈利能力较差,泉阳泉公司也不必承担全部亏损,整体来看降低了泉阳泉公司所应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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