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茅政办发〔2016〕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茅箭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9∶00至11月8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6日9∶00至11月9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满分为100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和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截至2019年10月31日,对“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时,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或《网格员报考加分申请表》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人员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如已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9-87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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