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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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流动政策,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使用干部的工作导向,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云办通〔2016〕6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发〔2016〕2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21号)要求,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州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年以前(含2016年)全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红河州在岗大学生村官(不包括已签订过自愿放弃承诺书的大学生村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下午14:30—16:30。
笔试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红河州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州农校综合楼7楼,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电话:0873-3732537)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不含综合考核得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得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报考人员面试得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照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如果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如面试成绩再并列的,按综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具体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内容由编辑根据公告删减整理而成
需要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请以原文公告为准
责编:马映竹 赵婧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