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专科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总体素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或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具有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准入资格,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3、本公告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及2019年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9年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20日(除周六下午、周日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均可到医院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无锡市广瑞路1号(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1号楼12楼人事科),联系人:吴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1082307030.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可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要求: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采用直接投递《2018年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报名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的方式报名。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①因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请下载填好后打印、签字、贴照片,再将报名表扫描后同其他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的电子邮箱(wuxi8h@163.com);也可等资格复审时现场签名确认。
②邮件发送后必须与发布公告的联系电话051082307030确认,方为报名成功。
③网络报名人员需要经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截止到考前一天17:00点,到医院人事科(无锡市广瑞路1号1号楼12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带好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带齐相关证明材料,交验身份证、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表下载:可以从医院网站的人才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好后以电子版的形式可发至wuxi8h@163.com。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附照片。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6、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1、应聘人员须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如考试结束后,发现有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考试费。
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仅参加面试考核。其余报名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护理人员还需参加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由医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答题采用笔答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单选和多选题),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5%。笔试主要以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准考证由医院人事科提前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未达到1:3的按1:1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采取领导和专家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等方式。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位缴纳面试费100元。
3、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护理专业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40%。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公示期满三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合同聘用关系。
3、因考核、体检、考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