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中国移动5G基站集采结果公布后,业界热议不断。这段时间业界一直在高度关注电信和联通的5G SA基站主设备集采进展,因为该集采同样规模巨大,对中国5G市场格局,乃至全球5G发展意义重大,被网友戏称为"世纪大标"。
4月24日,电信和联通公布了"2020年5G SA新建工程无线主设备联合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华为、中兴通讯、爱立信、中国信科(大唐移动)中标,共同瓜分了整体集采金额330亿元左右。
此次招标结果公示,也意味着,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5G规模建设正式进入"加速跑"时期。近期中国电信总经理李正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电信力争今年建成30万个5G基站,覆盖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计划实现5G独立组网全球首发商用。今年5G用户目标数是6000万到8000万。
早在3月10日,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分别发布内容相同的招标公告。根据公告,两家将一起开启5G SA无线主设备集中资格预审,预估项目规模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相关本地网5G建设所需SA无线主设备,共约25万站。在技术要求/产品规格方面,该次集中资格预审采购5G SA BBU、AAU等无线主设备。
一个多月后的此次集采结果出炉。从份额看,华为与中兴通讯依然是最大赢家,业界有报道称两家份额达到88%。爱立信和中国信科各有斩获,排份额第三和第四。据悉,此次电信和联通对5G主设备的要求更高,在价格方面参考中国移动的集采情况(5G单站主设备价格平均在16万元左右)。
此前,中国电信获得3400MHz-3500MHz共100MHz带宽的5G频率资源,中国联通获得3500MHz-3600MHz共100MHz带宽的5G频率资源。之后,双方决定推动5G共建共享,共同建设这25万个5G基站。其中,中国电信负责建设14万个,中国联通负责11万站,整体分布上"南电信,北联通"。
据悉,此次电信和联通集采的5G SA主设备要求明确,需要是支持100M+100M的200M频宽AAU产品。在这方面,有设备商因为没有成熟产品而出局。
回顾在中国移动2020年5G二期无线网主设备集中采购,中信通信统计结果显示,华为份额达到57.7%,中兴通讯中标份额28.9%,爱立信中标额度达到11.1%,中国信科的大唐移动获得2.2%份额略超预期,诺基亚则出局。
整体看,尽管面临疫情压力,但三大运营商积极响应国家加速发展5G号召,在综合了技术能力、交付能力以及设备价格等多方面因素后,以较快的速度给出了集采结果。
就在此前3月6日,中国电信董事长柯瑞文详细介绍了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在5G建设方面的规划。中国电信计划2019年上半年,要追回受疫情影响的建设进度,在9月底,与中国联通共同完成25万个5G基站的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完成30万个5G基站建设的目标。
在推动SA产业成熟方面,中国电信牵头全球运营商制定了《5G SA部署指南》,完成了SA全网综合性测试。下一步,中国电信将和行业一起努力,共同推动SA产业成熟,计划在二季度完成4个省公司的核心网试点,力争三季度全国具备SA商用网基础。
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则表示,在5G网络建设方面,中国联通主要在5G协同、共建共享上下功夫。
至此三大运营商年初提出的55万5G基站建设计划,都基本结束集采环节,还有些相关环节设备集采需要进一步完成。
(图片来自网络)
目前中国5G建设已处于全球领先,有效推动全球5G产业发展。在今年第一季度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发言人介绍,截至3月底,全国已建成5G基站19.8万个,套餐用户5000多万,2000多万个5G终端真正连上了5G网。
倘若按照三大运营商当前4G基站规模,中国所需5G宏基站数量超过500万个。可以说,2020年中国5G网络规模建设的第一年,未来空间还非常巨大,有志于中国5G市场的设备商,应当加速产品研发速度,提高自身服务能力,未来还有很多机会。
5G加速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很大。中国信通院预测,预计到2025年我国5G网络建设投资累计将达到1.2万亿元。中国信通院发布的《5G产业经济贡献》认为,预计2020至2025年,我国5G商用间接拉动的经济总产出约24.8万亿元。
查看电信和联通此次的公示结果,我们发现一些值得注意的措辞。一方面是强调中标公开透明,中标结果是依据技术、商务、交付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综合给出。
比如对于中标设备商的描述,公示介绍设备商:在质量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在工期(交货期)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标准;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在评标情况上,该项目"2020年4月24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9名。本标包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另一方面,该公示强调公示期是从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7日,共3天,强调对异议企业的明确要求。
该公示文件指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提出的要求必须是: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
该公示强调,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还有这一点,对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作为运营企业,运营商背负业务发展压力,希望用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好性能的设备,支撑好5G创新业务的开展,服务好广大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等用户,也给投资者信心。近段时间一系列公开透明的5G集中采购,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黄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