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应急救援工作,打造一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战斗力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男)合同制综合应急救援队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综合性应急救援岗位工作;
(2)高中(包含职高、中专、技校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含)以下;
(4)从事应急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有水上救援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应急救援工作经验、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同条件优先录取;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为灵宝市户籍且在灵宝市有固定住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灵宝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5) 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29日。
2.报名地点:灵宝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管理科,508房间)联系电话:0398-8864633、0398-8829339。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男高中以上,包含职高、中专、技校同等学历)、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6月2日上午8:30—11:30
(三)考试
体能测试、面试
(四)确定初步招聘名额
1.按总分排名从高到底,初步确定招聘人员前30名,并予以公示。
(五)体检
按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1.时间:2020年6月22日—6月26日。
(七)公示
根据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宝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由灵宝市劳务派遣中心安排合格考生到灵宝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报到,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每人/月工资2000元。
(一)应急救援队员职责
承担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水旱、气象、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数援,同时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事故救援处置等职责;承担应急救援专用设备管理维护等。
(二)工资和福利待遇
根据劳务派遣相关规定,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为:
基本工资2500元/月+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含:工伤、生育、医疗、失业、养老等五险及住房公积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灵宝市应急管理局所有。
联系电话:0398-8864633、0398-8829339。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