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
对《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6月17日9: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和《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9年7月23日9:00,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
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8月9日公布。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原件审核
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静海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68615199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天津市静海区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部门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