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开讲#
宋代政府虽对服饰制度具有严格的等级规定,但随着两宋经济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审美观时刻在发生着变化,女性意识也在觉醒。至中后期,宋代女性所穿着的服饰不再按部就班地遵循封建制度的划分,不论贵族女性,还是贫民妇女,都选择用自己所喜爱的服饰来装扮自身。
两宋时期,处于社会上层的贵族女性也穿着流行于社会底层女性之中的服饰,如旋裙本为妓女所创,后来逐渐向社会上层渗透,最后在整个宋代都流行起来。同样,平民、侍女、伎乐等中下阶层的女性也突破了等级观念的束缚来为自身形象添彩,如伎乐改造命妇服饰中的蔽膝,将其变为乐舞服饰的缀饰。这些充分说明了宋代女性拥有着开明的社会阶层意识。
宋代侍女群体在当时被称为女使,基本来源于良民阶层,与雇主通过签订雇佣契约维持主仆关系,有一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相较唐代地位明显提高。人身权利的改善势必对侍女群体的人身面貌产生影响,在考古发现的壁画墓中,便可发现许多侍女的服饰穿戴讲究,堪比主家妇人。
因此可知宋代侍女的服饰穿戴自由随着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据目前考古发现的图像资料和传世画作中所描绘的侍女形象而言,侍女服饰多以自身经济状况或主家身份地位而变,粗陋者与贫民无异,考究者近乎精美,服饰形制大致与平民女性无异,在此不一一而论。
两宋王朝虽一直处于内忧外患中,但在商业经济进步和文化发展需求的推力下,乐舞文化获得了不断的发展。宋代乐舞主要可分为三种,其一是宫廷乐舞,其二是家庭宴饮乐舞,其三是民俗乐舞。
1.宫廷乐舞服饰
两宋宫廷乐舞分为雅乐和宴乐两个部分。雅乐祭祀、封禅等重大宫廷活动中;宴乐则用于宫廷宴飨,是宫廷乐舞中最常见的一类。宫廷乐舞通常是以大曲、大乐的仪式化表演为主要特征,将音乐、舞蹈、歌唱等多种表演形式融为一体,演出由教坊、云韶部、钧容直等乐舞机构负责。
两宋因大曲、大乐注重整体舞台的艺术风格,故通常注重整体统一性,服饰形制与装饰风格一致,乐者与舞者之间的服饰也基本相同。这在河南禹县白沙宋墓大曲壁画、登封箭沟宋墓大曲壁画、四川广元罗家桥南宋墓大曲石刻等壁画墓与砖室墓图像资料中多有展现。
最典型的禹县宋墓大曲壁画中,所绘女乐皆着短襦、蓝袍,内着衫,下束长裙,襦内衫外搭长及脚踝的领巾,乐舞队伍的服饰统一齐整,整体呈现庄重而别致的风格。宋代“大曲”乐舞服饰风格的整齐划一并未造成过分的刻板印象,服饰着装在统一风格之下有着款式、色彩、装饰等细微处的差异,使得乐舞服饰有了丰富的层次感,表现出独特的装饰艺术。
历来女性伎乐表演时常着社会文化中流行的服饰,因此其服饰可反映出当时的主流审美品味,作为宋代装饰最华美的宫廷乐舞,其装饰艺术代表了当时女性最主要的审美风格。
据《宋史》记载,宋代宫廷乐舞中,“女弟子队凡一百五十三人:一曰菩萨蛮队,衣绯生色窄砌衣,冠卷云冠;二曰感化乐队,衣青罗生色通衣,背梳髻,系绶带;三曰抛球乐队,衣四色绣罗宽衫,系银带,奉绣球;四曰佳人剪牲丹队,衣红生色砌衣,戴金冠,剪牲丹花;五曰拂霓裳队,衣红仙砌衣,碧霞帔,戴仙冠,红绣抹额;
六曰采莲队,衣红罗生色绰子,系晕裙,戴云鬟髻,乘彩船,执莲花;七曰凤迎乐队,衣红仙砌衣,戴云鬟凤髻;八曰菩萨献香花队,衣生色窄砌衣,戴宝冠,执香花盘;九曰彩云仙队,衣黄生色道衣,紫霞帔,冠仙冠,执旌节、鹤扇;十曰打球乐队,衣四色窄绣罗襦,系银带,裹顺风脚簇花幞头,执球杖。大抵若此,而复从宜变易。”
可知,宋代宫廷乐舞中,女性伎乐发髻以高髻为主,戴各式冠,也有戴幞头,整体头饰风格崇尚“高”且“雅”。服装主要搭配以上衣下裙为主,最常见的上衣有砌衣、通衣、绰子(即褙子)、衫、襦等,佩有绶带、银带、霞帔等。宫廷乐舞中常见的服装配饰还有围腰和蔽膝,这是通过对日常服饰的美化加工而为宫廷乐舞服饰增加的缀饰。
围腰(腰巾)在宋代伎乐服饰图像中最为常见,其色尚鹅黄,因此又名为“腰上黄”,其主要有两种形制:一为全包裹形制,两端重叠的围腰,上覆系革带;另一为两端不重叠,并呈对称形制,上覆系以革带。蔽膝形如围裙,只是款式较窄,长度在膝盖以下,且不直接系到腰上,而是系在腰间的大带上,主要是起装饰作用。
在考古发现的壁画墓中,多处可见伎乐腰间都有一长带状过膝装饰,上端形似如意头,下端形如宝剑。本为命妇冕服装饰所用的蔽膝经过改造作为伎乐服饰,较冕服的蔽膝更长,几近及鞋尖,其装饰性更加明显,取代了其区分尊卑等级的功能性。这种改造融合了各种装饰元素,促进了伎乐服饰与普通服饰的分离,舞台艺术特征更加明显。
2.家庭宴饮乐舞服饰
贵族官僚与富人常举行的家庭宴饮乐舞,乐者和舞者多为家中所豢养的家伎,或为仆婢侍从充当,其身份地位并不高,而其服饰则视主家身份地位而定,或粗陋,或考究,形象不一,如登封黑山沟宋代壁画墓、山东莱州南五里村宋代壁画墓等的乐舞伎人无论头饰、头饰,亦或服饰皆繁复讲究,显示出墓主人地位显赫,而甘肃天水市王家新窑宋代雕砖墓中的乐人装束则显得较为简陋。
3.民俗乐舞服饰
民俗乐舞即流行于民间的世俗乐舞,代表的是迎合平民阶层兴趣爱好的瓦肆戏剧艺术,其服饰具有强烈的世俗化特征,同时舞队服饰亦涵盖了艺术文化的多种特征,包含着百姓的审美爱好、价值思想等多方面内容,是兼具艺术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乐舞服饰。
民俗乐舞服饰因歌舞节目以表演平民生活为主,故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服饰简朴,与宫廷乐舞服饰不同,皆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平民装扮,如《大傩图》中的表演者,通身皆来自于生活与农田耕作中的各种装扮。这类服饰艺术植根于民间,生活化且世俗化,无一定之规,较为随意。
两宋跨越三百余年的历史中,对外一直是处于异族侵袭、动荡不安的环境中,而对内因统治者重文轻武,崇尚儒学,涌现了大批文史留名的名人文士,士大夫的理学文化使得两宋社会被罩上了一层儒雅清丽的面纱。
宋之雅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审美习惯,表现在女性服饰文化上则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含蓄雅致,追求质朴之风。两宋士大夫追求儒雅之风,使得社会上逐渐推崇女子体型以纤瘦为美,女性服饰趋于含蓄、拘谨,式样变化并不多,风格较为质朴。
两宋女性服饰款式和色彩亦无唐代开放之风,诗文中所描写的“墨绿衫儿窄窄裁”、“窄罗衫子薄罗裙”等,都勾勒出宋代女性衣裙素雅的人物形象,其服饰款式简约的同时,服饰的主体色彩也不再像唐朝时艳丽,而是形成具有自身时代特点的质朴恬淡之色。
以宋代女性普遍穿着的上衣下裙为例,常见的褙子、襦、衫、半臂等多色彩清淡,下身的长裙和褶裙则造型修长,多比上衣用色鲜亮,使得整套服饰呈现出典雅庄重之美。
二是穿着便利,不失庄重。宋代女性为使形体视觉修长和简约精美,服装多为窄袖对襟式,窄、瘦、长、奇是其主要特点,款式简单的同时也不失礼仪性。
这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宋代男女皆穿着的褙子。褙子的穿着在宋代并无等级限制,既作常服,又为礼服,一方面是因其造型风格符合了当时追求典雅清秀的文化规范,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用料简单和风格朴素,方便于日常生产和生活,也能适应当时的气候环境。
三是具有明显的等级差异。我国各朝各代服饰都有着严格的等级定制,宋代也不例外。宋初,政府对女性服饰的颜色就下达诏令,规定平民百姓不得穿着色彩华丽的衣裳,且除后妃、命妇外的寻常女性,不得以金、真珠等为饰。
这一时期含蓄质朴虽是社会主流审美风尚,但相较庶民阶层,士人阶层普遍出现追求奢靡之风的现象,如《宋会要辑稿》中就记载有宋代“士庶之间,侈靡之风曾未少革”,以及吴自牧《梦梁录》中也有士人阶层“三五为群,斗美夸丽”的记载。因此,士庶阶层服饰一方面有制度规定上的差异,一方面由于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不同,两者产生了相悖的风气,使得士庶之间的服饰等级差异愈加明显。
不论是在考古发现,还是在文献资料中,比比可见宋代女性缠足的现象。缠足的形成与发展一方面源于男性的畸形审美和禁锢女性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封建社会的发展,将女性沦为礼教附属品的需要。缠足的盛行诞生了相应的足服文化,弓鞋、凤鞋等适应缠足女性小脚穿着的足服鞋履多种多样,且为迎合男性病态审美,宋代女性对鞋履的装饰精细亦前所未有。
宋代女性缠足的背后,反映了宋代男性对于女性的审美标准。两宋以清瘦为美,人物形象趋于文弱,男性所褒扬的女性之美当是比他们更为文弱妩媚的女性,而缠足给女性身体带来的改变不仅限于足部,更会使其整个身形体态趋于柔弱。宋代女性盛行缠足,体现出作为社会强势群体的男性利用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摧残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