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建立了第一个大一统帝国,在当时人看来,如此大的帝国治理难度一定很大,为了稳定帝国边界,秦始皇多在各地修路以确保秦军可以迅速抵达各地,及时控制帝国。
许多年后,唐王朝建立,唐王朝是一个版图远远大于秦汉的帝国,面对着边境问题以及地方治理问题,唐王朝必须整顿好相应的交通问题,因此就产生了驿站制度和过所制度。然而这两种制度基本上为了封建王朝的统治效力,对于民生没有太大帮助。还因此产生了“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故事。下面请听日航君为您分解。
唐朝在极盛时候版图也是极大的
唐朝的驿站制度为每三十里设置一个驿站,如果遇到地形限制的话,那就不必遵守三十里一个驿站的规定,择优而选取位置。到了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年),驿站的数量已经达到:
另外,在每个驿站的人员设置上,主要是有驿长一人,选取富豪之家的人担任。为什么只选富豪人家担任呢?原因说出来颇为有趣,因为:
就是说驿站里的驴马如果死了,是需要驿长去赔偿的,如果家产不够,就赔不起这些驴马。因此选取了相对较为富裕的人担任驿长。
另外就是在驿站中工作的驿夫了。驿夫的多少主要是根据驿站中的车马船只的多少来定的。在《唐六典》中规定:
我查了一下资料,发现在各个驿站中,很少出现克扣驿夫的事情。如都亭驿,有马匹75匹,驿夫25人,正好是3:1的比例;在水驿中,有船4只,配驿夫12人,也是1:3的比例。
驿夫都是由平民轮流担任,工资很少,工作很辛苦,生活十分困难。如当时有《水夫谣》一诗,就生动形象地反映了生活在水边人民充当水驿驿夫的辛苦场景:
驿站图
驿站的资产来源分为几部分,一部分是朝廷拨款,一部分是靠驿田,一部分是自身的马匹船只。
驿站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朝廷从户税中抽出一部分拨给,天宝年间,朝廷每年可以收到户税二百多万贯,其中一部分就被抽出来供驿站使用。
另外,驿站还有自己的驿田。驿田种的作物不是给人用的,而是用来喂养马匹的,驿田之中都种植苜蓿,供马匹作为饲料。当时规定:
在驿站之中,马匹也是重要的资产。陆上驿站按照马匹的数量分为七等,繁忙的驿站甚至马匹可以多达七十多匹,较闲的驿站也有八匹马。除了马之外,驴也是驿站中常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有人会说了,既然马匹如此之多,我趁着空闲的时候出去挣点外快总行吧。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中,会很惨。当时规定:
在水上驿站中分为三等,繁忙的给船四艘,较闲的给船三艘,更闲的给船二艘。另外还有一些水陆都要兼顾的驿站,这种驿站马匹和船只都有配齐。
驿站的工作似乎我们心中都有一个大概的概念,基本上就是负责传递文书情报,供来往的官员居住停留,更换马匹等。确实,驿站的实际工作基本上就是这些。
驿站的工作开展需要通过一种人,即驿使。驿使代表着好几种人,有军务需要及时传递情报的叫做驿使,入朝或到某地上任的官员也称为驿使。
驿使的出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乘驿,一种是乘传。何为乘驿?乘驿就是光骑着马,往往是面临是传递公文、军情等大事的时候选择的;乘传就是乘坐马车,往往是官员上任带着大包小包和家属时所选择的。
我们常在电视剧中看到,有驿使到了驿站,驿长马上就出来说:“已经准备好了上房和美食,请驿使稍作歇息。”这时候驿使往往会说:“军情紧急,请大人给我一些干粮就好了。”
驿长说的话不是客套话,在驿站之中,对待驿使往往都是“丰屋高食”。在一些比较大、比较繁忙的驿站之中,往往还有上厅、别厅、西厅、东厅等厅房,还有池沼、游艇、竹林、柳荫、酒库、茶库等。跟我们现在的度假村没有什么两样。毕竟当时往来的人员之中有很多都是官员,因此驿站往往待遇设置得比较高一些。
当然了,给官员驿马数量的时候也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反映了官员的身份、地位高低。当时规定:
驿站的速度怎样呢?就乘驿而言(即骑马),乘驿每天要求驰六驿,也就是一百八十公里;传递大敕令的,应该每天驰五百里以上。乘传(即乘车),每天要求走四驿即一百二十公里。驿使每到一站,为了保证速度以及爱惜马匹,必须换马再走,如果不换马,则杖八十。
就这样,唐王朝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驿站制度。
驿站快递,速度超快
什么是过所呢?汉人称过所也叫传。按照郑玄的注是这样的:
另有刘熙《释名》解释:
在《唐六典》中如此解释:
也就是说,过所是类似于通行证一类的东西,古代是不允许随意流动的,因此过关时都需要相应的凭证,这种凭证就是过所。大家还记得《三国演义》中关羽因为没有过关文凭以至于处处被拦,最终发生了“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其中关羽所缺失的东西就是过所。
当时对于过所看守十分严格,如果把自己的过所借给他人或者是发生冒名顶替的事情,借出者和借入者都要受到严惩。如果没有过所而偷渡的话,受到的惩罚更重。《唐律疏议》中记载:
《西游记》中的唐三藏,其实就是唐朝贞观年间的玄奘法师,他当时想去天竺取经,因为没有取得过关文凭,因此只得“冒越宪章,私往天竺”,也是属于“偷渡客”的一种。
玄奘法师也是“偷渡”过去
当时的过所都是在中央由尚书省发给,在地方由都督府或州发给。当时人们如果想申请过所,需要些两份文书,一份是正本,由官方加盖官印,发给想要过所的本人;一份是副本,形势和正本一模一样,也要经过签字确认,由刑部司门司或都督府州户曹保管,留作档案。根据《公式令》的记载:
另外,在申报过所时,必须由申请人按照规定写一封说明书,这份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外出原因、人数、身份、年龄、奴婢来源、牲畜的毛色口齿,如要有买卖奴婢的话,还要出示有关证件。相对应的官员也要一一核实。
为什么要如此严厉呢?因为这是一种控制手段,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走私、逃避国内赋税、拐卖人口等情况。因此当时对于帝国边界的稳定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过所
因此综上来看,驿站制度和过所制度在唐代对于国家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驿站制度,各地的情报信息可以迅速传递;通过过所制度,人口被相应地安置在了各个地区,避免频繁的人口流动。
我们可以发现这两种制度似乎与我们现在的某些制度也有着相似,如驿站有些类似于一个个的情报传递点(不过现在社会都用无线通讯),或者说有一些类似于快递中转站的感觉。过所制度就有些像我们现在出国要用的护照签证一类的,用于证明身份、申报随身财产等。
但是驿站制度仅仅只是供官府使用,对于民生的发展作用不大,没有形成一整套便民的工程;而过所制度把人限制得过死,也相应地有所限制社会发展。(如玄奘法师取西经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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