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占地面积近百亩,科室设置齐全,综合诊治内、外、妇、儿等各系统疾病。近两年来,在省直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2019年5月18日,元氏院区正式开诊;2020年1月1日,全面托管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医院。初步形成一体两翼办院模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医院是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精神病学、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普通外科、临床营养学和内分泌科,共七个学科获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同时,还拥有心血管内科、产科、烧伤科、骨科、普通外科、口腔专业、精神科、传染科、眼科、医学影像专业、老年病科等11个临床重点专科;肾病科、血液病科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此外,医院还设有神经介入、周围血管病、肝病诊疗、内腔镜诊疗、营养专业以及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方面的6个省级诊疗(质控)中心。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靠我院。
医院现有职工2382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384名,博士生导师16名,硕士生导师10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6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29名。同时每学年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教学任务6000多学时;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任务。
医院是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大肠癌精准诊断与治疗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标准生物标本库正式运行。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等。
2020年建筑面积12.31万平米,国内一流的医技病房楼即将投入使用。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欢迎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博医济世,共建健康家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5人、学科带头人8人,后备学科带头人8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及待遇
(一)选聘理由
随着我院的快速发展,新建国内一流医技病房楼即将投入使用,临床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的医疗工作、实习带教及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急需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扩充我院人才队伍。
(二)待遇
1、学科带头人: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正常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外,每月给予税前1万元工作补贴,连续3年;给予工作启动资金50万元,用于科研、专业技术学习、新技术项目开展等。
2、青年骨干: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正常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外,国内“双一流”、985、211或世界公认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税前0.5万元工作补贴,连续3年;给予工作启动资金10万元,用于科研、专业技术学习等。
其他院校毕业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正常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外,每月给予税前0.3万元工作补贴,连续3年。
具体待遇参照《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报名)。
1、普通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2、取得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三甲医院工作经历,50周岁以下的人员。
3、正高级职称且为硕士生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选聘方法。自荐、到人才培养单位、目标单位选人或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等。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意向招聘985、211高校网站、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
(1)电子邮箱:hbydyyrlzyb@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0+姓名(请务必按此格式命名)。
(2)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后压缩发送。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7日。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全程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组织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对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技能操作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考核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具体安排详见官网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及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对于发现的招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17030(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917279(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0年 6 月 28 日
来源: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网址:http://www.jyyy.com.cn/shows/12/18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