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三年年羹尧获罪,受牵连之人甚多,其中有一个叫钱名世的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惩处。雍正对他的惩罚方式可谓别出心裁,对于钱名世来说,这种惩罚简直生不如死,比斩首示众带来的附加伤害要大得多。
钱名世,字亮工,江南武进人,康熙三十八年中举。这短短的个人简历中暗含深意,因为年羹尧也是字亮工,也是康熙三十八年的举人。
在科举时代,同年是维系官场人脉的一个重要因素,钱名世与年羹尧不仅字相同且又是同年,这注定了他们之间关系与常人不同。
康熙四十二年,钱名世登进士第,位列一甲三名被授予翰林院编修。康熙一朝,钱名世与众多翰林出身的同僚一样,在学官的岗位上辗转迁移,历任翰林院编修、侍讲学士等职。
有了翰林出身这块金字招牌,来日前程远大,若受皇帝宠信入阁拜相位极人臣也未可知。雍正继位之初,钱名世的仕途尚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主要从事编书修史一类的工作。
幸运的是,钱名世在纂修《子史精华》、《骈字类编》后受到朝廷的奖励,著交部议叙。如果顺利的话,在下一次京察时,钱名世将会获得提拔,按照正常的升迁程序,将是内阁学士一职。
不幸的是,雍正三年时年羹尧一案触发,雍正帝在大力打击年案时,顺藤摸瓜把钱名世列入年党的名单中。其证据就是钱名世在雍正二年年羹尧进京时,写了几首拍马逢迎的诗。其中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之句。
这两句诗用通俗的话理解,就是引用了周成王时召伯与周公旦分陕而治的典故,以切合年羹尧川陕总督的重任。不过钱名世太过疏忽了,因为这个典故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当年的周公、召伯辅佐成王,是以摄政的方式治国。这样的比喻用在年羹尧身上,显然又是很不恰当的。
所谓“话多必失,文过必祸”,钱名世赠诗于年羹尧已经犯了雍正帝的忌讳。此外,钱名世在另外一首诗中又有“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之句。
这两句诗理解起来有难度。话说康熙晚年大将军王皇十四子胤禵平叛西藏有功,康熙为他立有一碑。雍正继位后嫉恨胤禵,认为碑文所载之功不实,于是又重新写了碑文。钱名世认为,年羹尧平叛青海叛乱,朝廷应该按先例再立“第二碑”。
钱名世赠诗给年羹尧是在雍正二年底,这个时候雍正正琢磨着要收拾年羹尧,所以就把这个账给记下了。到了雍正三年年羹尧获罪后,雍正才下旨说钱名世这种行为,是文人无耻钻营,违背圣贤遗教,不配做儒门中人。
雍正帝下旨钱名世被革职遣送原籍,这比起汪景褀受年羹尧案牵连被斩首示众,家人发配宁古塔而言,算是从轻发落了。不过事情到这还不算完,雍正觉得还不解气,御笔亲书赐给了钱名世一块匾额。
雍正赐给钱名世御匾,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名教罪人。这个四个字如何理解呢?意思就是违背、破坏封建礼教的人。说白了这是封建专制时代,皇帝对文人采取的最严厉、最恶心,也是让其本人与家族永世不得翻身的一种惩罚。
钱名世品行好坏暂且不说,仅以文才学问而言,在当时有“江左才子”之称。对于这种有功名有身份的文人而言,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名声不能保全。
文人爱名是专制时代固有的特性,就像海瑞上书骂嘉靖一样,难道就仅仅是为了江山社稷、天下苍生,而没有博取名声的嫌疑吗;再如张廷玉一生不爱财,临了非要让乾隆写保证书准其配享太庙而受到百般凌辱,这不就是典型的爱名吗。
雍正正是瞧准了文人的这种特性,没有将钱名世正法,而是以更严厉的手段来惩处他。为了警醒世人,雍正还特意下旨命地方官将“名教罪人”匾额张挂在钱名世家中的正门之上。又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的初一、十五,都要亲自检查该匾额是否悬挂。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钱名世受到应有的惩处,雍正也该出气了。然而雍正仍觉不够,不久又下了一道上谕说:
上谕中还要求,凡是进士出身的在京官员不论品级,每人都要写一首讽刺钱名世的诗。雍正如此处心积虑对待一个饱读诗书的文人,也让一些在朝官员颇为不满,其中就有几个人因为诗写得不够毒辣而受到雍正的惩处。
比如翰林院侍读学士吴孝登之诗不过关,被革职发往宁古塔;侍读学士陈邦彦以诗作谬误平白无故遭到整肃。
雍正四年五月初,这些讽刺诗很快集中到了雍正手中,他下旨把这些诗送至钱名世手中,命他自己出钱刊刻成书,并发到全国各省的官学中,作为学子们的反面教材。
钱名世获罪后,子孙后代读书入仕的这条路被堵死了,其社会地位也与贱民无异。客观地说,钱名世固然罪有应得,但雍正作为一代明君,格局也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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